不论怎样对空间进行分类和命名,每一种空间都有秘己的特点。夜场设计中建筑形态取决于空间形态,室内空间和界面一方面受建筑空间的制约,一方面有自己的创作和发挥空间。运用空间的理论和方法,室内设计师就能够跳出界面设计的框框,创造出既能满足人们使用功能要求,同时也能满足人们的审美情趣要求的室内空间环境。
一、下沉空间与地台空间
(1)下沉式空间也称地坑,室内地面局部下沉,在统一的室内的空间中就产生了一个界限明确、富有变化的独立空间。由于下沉地面标高比周围的要低,因此有一种隐蔽感、安全感和宁静感,成为具有,一定私密性的小天地。夜店设计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条件和不同要求,可以有不同的下降高度,少则一二阶,多则四五阶不等,对高差交界的处理也有许多方法,或布置矮墙绿化,或布置沙发座位,或布置平柜、书架,以及其他储藏用具和装饰物,可由设计师任意创作。
(2)地台式空间与下沉式空间相反,如将室内地面局部升高也能在室内产生一个边界十分明确的空间,但其功能、作用几乎和下沉式空间相反,由于地面升高形成一个台座,在和周围空间相比变得十分醒目突出,因此它们适宜于惹人注目的展示和陈列或跳望。
二、凹入空间与外凸空间
(1)凹入空间与外凸空间是在室内局部退进的一种室内空间形态,特别在住宅建筑中运用比较普遍。凹室通常只有一面开敞,因此在大空间中比较少受干扰,形成安静的一角,有时常把天棚降低,形成清静、安全、具有亲密感的特点,是空间中私密性较高的一种空间形态。根据凹进的深浅和面积大小的不同,可以进行多种用途的布置,在住宅中多利用它布置床位,这是最理想的私密性位置。有时甚至在家具组合时,也特意空出能布置座位的凹角。在公共建筑中常用凹室,避免人流穿越干扰,获得良好的休息空间。
(2)凹凸是一个相对概念,如凸式空间就是一种对内部空间而言是凹室,对外部空间而言是向外凸出的空间。如果周围不开窗,从内部而言仍然保持了凹室的一切特点,但这种不开窗的外凸式空间,在设计上一般没有多大意义,除非外形需要,或仅能作为外凸式楼梯、电梯等使用,因而大部分的外凸式空间都希望能更好地伸向自然、水面,达到三面临空、饱览风光的效果,使室内外空间融合在一起,或者为了改变朝向方位,采取锯齿形的外凸空间,这是外凸式空间的主要优点。